李华明于2022年3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申请,本机关受理后,经依法审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、三十九条、四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于2022年3月8日作出了变更注册的行政许可决定(《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》双行审决〔2022〕96号),现予以公开。
双柏县行政审批局
2022年3月8日